索引号: | 001004013/202105-00265 | 文号: | 包财农【2020】1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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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15: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达茂旗财政局:
为支持你地区做好抗灾减灾和恢复畜牧业生产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9〕105号),现下达你地区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农牧业生产救灾。
各地区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包头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