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40/202105-00269 | 文号: | 包财综改〔2019〕4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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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06-27 00: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各旗县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基[2016]1578号)和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专项奖补资金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地区2019年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万元(自治区级资金)。此项资金支出列“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关键一年,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要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并做好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工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全面向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把提高治理农村牧区垃圾、污水能力,提升村容村貌水平作为抓手,发挥制度优势,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加快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建设幸福宜居乡村。
二、按照我市大力推进嘎查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行动的相关要求,要增加财政“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项目比例,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项目。
三、请你地区做好项目筛选,于7月10日前上报的项目申报书,待申报的项目通过审核后再组织实施。同时要完善绩效评价制度,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包头市2019年嘎查村及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
包头市2019年嘎查村及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