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40/202105-00273 | 文号: | 包财综改〔2018〕6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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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8-07-31 00: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旗、县、区)财政局:
为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激发农村牧区发展活力,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要求,按《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基规〔2017〕1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扶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内财基〔2018〕2号)和《包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综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包财综改〔2018〕170号)文件精神,依据你地区项目建设情况,现再次下达你地区2018年扶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财政奖补资金 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此项资金支出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科目。
请你地区及时将奖补资金下达所属乡镇落实到项目,做好预算安排、项目规划等工作,保障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试点旗县区要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异地置业等多种实现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并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政策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要引导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扶贫助困等方面支出;要建立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务实管用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试点项目早见成效;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包头市2018年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
包头市2018年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