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2/202105-00308 | 文号: | 包财资环〔2021〕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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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15:42:29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相关旗县区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核定下达包头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超出国家核定人口指标的通知》(内发改移民字〔2011〕204号),按照自治区2021年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超人口资金安排意见的函》、《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超出国家核定人口资金的通知》(内财建〔2021〕279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包头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超出国家核定人口资金的函》,现下达2021年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超出国家核定人口资金支出预算指标9.30万元。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列“21303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各旗县区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件。
请相关旗县区尽快下达支出预算指标,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2021年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超出国家核定人口资金拨付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21年4月8日
2021年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超出国家核定人口资金拨付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