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2/202105-00311 | 文号: | 包财资环〔2021〕2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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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15:56:23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各相关旗县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21〕332号),结合《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自治区级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意见的函》(2021年4月20日),现下达你地区2021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预算97.20万元(具体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用于你地区“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
二、各地区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脱贫摘帽旗县(原贫困旗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三、各地财政、住建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的精准识别及其改造意愿的确认,并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四、待国家和自治区确定我市2021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范围和任务后,对本次下达的资金进行调整。
附件:2021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21年5月6日
2021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分配表(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