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2/202105-00312 | 文号: | 包财资环〔2020〕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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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09:00:39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相关旗县区财政局:
为了做好2020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19〕1642号)和包头市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全市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预拨资金分配意见的函》(包危改发〔2019〕35号),现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指标305.2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你旗(县)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项目代码:Z135080000029;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
二、请各旗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34号)等文件的要求,做好预算指标拨付相关工作。
三、请各旗县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各地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的精准识别及其改造意愿的确认,并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待自治区确定我市2020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后,对本次下达的资金进行调整。
附件:1.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2.内蒙古自治区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0年)
包头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5日
附件1 中央财政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pdf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0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