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33/202105-00359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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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00: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包财金[2021]130号
相关农业保险承办机构: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银保监局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继续做好2020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内财金[2020]314号)、《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19〕478号)、《包头市2019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依据你单位上报的2020年农业保险实际承保情况,现清算下达你单位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资 元;温室大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元。
请你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加强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管理,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20年包头市养殖业保险资金分配表
2020年包头市温室大棚保险资金分配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