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00/202112-00480 | 文号: | 包财农[2021]2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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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18:23:12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我局于2021年6月9日下达《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包财农【2021】287号)100万元,全部分配到固阳县,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彩霞 联系电话:5228743
邮 箱:btcznmk@163.com 监督电话:12317
单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市财政局
固阳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1〕575号)要求,现下达你地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 万元,专项用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具体地区、金额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该指标列2021年 “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一、衔接资金各项任务要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你地区资金总规模的50%,且不得低于2020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比例。
二、请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拨付衔接资金(含提前下达部分)时,应同步导入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按时做好资金决算工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经验、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
包头市财政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