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3/202109-00409 | 文号: | 包财农[2021]5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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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09:04: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我局于2021年8月17日下达《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包财农【2021】513号)7294万元,具体分配明细件附表,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彩霞 联系电话:5228743
邮 箱:btcznmk@163.com 监督电话:12317
单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市财政局
各旗(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和市乡村振兴局研究,现下达你地区市本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规模详见附表,以下简称衔接资金),此款请列入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0899,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你地区在安排本级资金时,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及财力状况,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
二、请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旗县区财政部门拨付衔接资金时,应同步导入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按时做好资金决算工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经验、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2021年市本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