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2-00489 | 文号: | 包财农【2021】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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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17:41:25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旗县(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1]770号),现下达你地区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万元(预算支持功能分类科目:2130319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专项用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等方面。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你地区统筹安排中央、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落实小型水库各项建设任务。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农[2019]1168号)管理和使用资金。
该项资金为地方政府债券安排资金,请按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要求使用资金。每月5日前,请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债券资金支出数据。你地区收到文件后,要尽快分解下达,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包头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0日
附件:2021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一般债券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