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6月6日下达《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包财农〔2025〕359号)10000万元,具体分配明细见附表,特此公告。
联系人:穆慧茹 联系电话:5228756 邮 箱:btcznmk@163.com 监督电话:12317
单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市财政局
各相关旗县财政局 :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你地区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此款请列入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0814,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市本级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旗县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要严格按照《包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资金,并加强项目实施跟踪管理,按照项目序时进度支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主管部门要对分配使用的资金定期调度督导,确保12月底前除质保金外全部支出。
附件:包头市2025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