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包头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财政政策资金保障,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打下坚实基础。
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 包头市始终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优先保障领域,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补助、特别国债资金等方式,全力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2024年,已落实资金23645万元,确保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不低于2400元/亩,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加快财政资金到位速度 包头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和国库专户双重管理,对资金实行全过程专账管理、闭环运行。依据旗县区申请实施国库单独调款,确保资金及早到位,同时,为了保证项目当年建设当年完成,按有关规定可以预付不超过工程量30%的项目启动资金,避免出现因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 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 为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包头市财政局加强与农牧部门协作,督导相关旗县区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规范资金拨付流程,防止资金截留、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2024年,包头市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9.36万亩,工程总体进度达67.7%,项目资金已支付7961.55万元。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强化举措,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