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包头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说明的事项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财政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包头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btczj.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228647。
一、概述
2015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扎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抓组织领导,构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分解到科室,形成了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中心点、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线、以相关职能科室为扩散面,“点、线、面”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架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全面推行。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协调全局各科室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送等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抓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包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予以了明确,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政府信息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抓载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一是继续完善丰富包头市财政局政务信息网,在网站及时发布财政资金拨付、政策法规、财政改革等信息。二是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和社会公开我市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让社会公众更清楚地了解我市财政工作的重点、财政政策落实、财政资金投向等情况。三是通过收付中心微信平台、机关大厅LED大屏幕、展板,政府采购网、会计网等平台及时公布财政资金拨付动态、财政改革进展、各科室业务办理等情况,实现了财政动态全公开。四是通过内部刊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集成化。通过《包头财会》、财政信息编报、财政工作动态等载体,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从深度和广度加强对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公开有关财政统计数据。
(四)抓督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措施贯彻有力。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落实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督促各科室、单位及时主动公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法规、财政工作开展情况等财政信息。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建议,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市本级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市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包头市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预决算公开范围、公开时间等事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限定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
2015年2月,在包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将2015年度地方政府预算、“三公”经费总预算及预算草案报告向社会全面公开。当年6月底,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62户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通过部门官网或市政府网站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率达100%。
9月18日通过包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了包头市本级财政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除涉密信息外,财政支出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进行公开。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为打造阳光政府采购,建设全国一流电子采购平台,我市启动了电子商城政府采购模式,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实现全面公开。具体包括中标供应商(即电商)公开、商城采购目录公开、商品服务市场信息公开、采购信息公开、采购结果公开、采购合同公开、验收报告公开、采购人购买信息公开、电商销售信息公开、诚信结果公开、热销排行公开。同时,将政府采购流程图、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解读、政府采购手册等便民信息发布到门户网站,方便市民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截止2015年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达1万余条,网站累计访问量达3632795人。
(三)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国家取消、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将我市关于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正式文件公布到门户网站;
二是梳理我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政府予以保留的行政权力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是通过包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包头市会计网,及时将会计考试报名、会计培训、会计证年检等事项进行公开,方便考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财情动态信息642条,其中,本市财政信息206条。社会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编报政策类、动态类、调研类等各类财政信息305条,在自治区、包头市各类报刊刊发稿件100多篇(次),80%的信息都在包头日报头版进行刊登,重点宣传财政在推进财政改革、改善和保障民生、支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成效,一些稿件被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多次转播、转载。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
2015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健全各项制度保障,提高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质量,规范信息发布,增强信息公开安全性。
二是增强财政信息发布及时性和准确性。重点做好2016年财政预算和2015年财政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准确,使财政预算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市直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积极指导和督促市直预算单位及时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便于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督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5年我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包头市财政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