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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

  • 索引号:001004000/201806-00068
    文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23 15:52:49
    发布机构:包头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

2017年包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3 15:52: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包头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说明的事项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财政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包头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btczj.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邮编:014030,电话:5228647,电子邮箱:btscz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扎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抓组织领导,构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分解到科室,形成了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中心点、以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线、以相关职能科室为扩散面,“点、线、面”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架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全面推行。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协调全局各科室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送等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三是强化职责履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包头市财政局2017年工作要点并纳入日常绩效考核,经过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下发了《市财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的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科室。

    (二)抓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我局完善了《包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包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包头市财政局预公开制度》,同时制订了《包头市财政局舆情处置预案》《包头市财政局政策解读制度》《包头市财政局重大决策 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包头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予以了明确,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政府信息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抓载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一是继续完善丰富包头市财政局政务信息网,在网站及时发布财政资金拨付、政策法规、财政改革等信息。二是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和社会公开我市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让社会公众更清楚地了解我市财政工作的重点、财政政策落实、财政资金投向等情况。三是通过收付中心微信平台、机关大厅LED大屏幕、展板,政府采购网、会计网等平台及时公布财政资金拨付动态、财政改革进展、各科室业务办理等情况,实现了财政动态全公开。四是通过内部刊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集成化。通过《包头财会》、财政信息编报、财政工作动态等载体,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从深度和广度加强对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公开有关财政统计数据。

   (四)抓督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措施贯彻有力。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落实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督促各科室、单位及时主动公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法规、财政工作开展情况等财政信息。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建议,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2016年,制定下发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对预决算公开范围、公开时间等事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限定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

    2017年,在包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将2017年度地方政府预算、“三公”经费总预算及预算草案报告向社会全面公开。当年6月底,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76户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通过部门官网或市政府网站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率达100%。

    9月13日通过包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包头市本级财政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市本级的一级预算单位也于9月底全部公开了2016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除涉密信息外,财政支出全部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为打造阳光政府采购,建设全国一流电子采购平台,我市启动了电子商城政府采购模式,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实现全面公开。具体包括中标供应商(即电商)公开、商城采购目录公开、商品服务市场信息公开、采购信息公开、采购结果公开、采购合同公开、验收报告公开、采购人购买信息公开、电商销售信息公开、诚信结果公开、热销排行公开。同时,将政府采购流程图、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解读、政府采购手册等便民信息发布到门户网站,方便市民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截止2017年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达22,417条,网站累计访问量达2,013,200人。

  (三)是抓好会计信息的公开

    为加快会计信息系统建设,更好地服务广大的会计人员,包头市财政局在外网链接了包头市会计网,分设法规制度、服务指南、从业资格、继续教育、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等栏目,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法规及各项通知,会计人员在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就可完成报名、成绩查询、档案调转、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等业务,同时会计人员在会计网可进行继续教育学习。2017年会计网访问人数7,700人,访问次数达16,500次,实现会计人员管理的科学、高效、便捷。

   (四)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政务预期引导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每月的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分别公开了收入情况和支出情况,并进行了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用精准翔实的数据结合一目了然的图表,对财政运行的特点及当前财政面临的形势进行了说明。

    二、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通过包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栏,及时公开PPP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汇报机制的公开力度,激发社会资本的热情。

    三、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并将我市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取消部分政府基金的正式文件公布到门户网站。

    四、梳理我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政府予以保留的行政权力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在我局的门户网站建立里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财政工作动态,宣传财政法规信息,并就法规进行详细解读。

   (四)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财情动态信息188条,社会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编报政策类、动态类、调研类等各类财政信息318  条,重点宣传财政在推进财政改革、改善和保障民生、支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成效,一些稿件被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多次转播、转载。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1件,已按时回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

    2017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健全各项制度保障,提高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质量,规范信息发布,增强信息公开安全性。

    二是增强财政信息发布及时性和准确性。重点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和2017年财政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准确,使财政预算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便于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督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我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包头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