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由包头市财政局编制。全文由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邮编:014030,电话:522853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财政部门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托财政门户网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主要做法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6条,主要通过包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包括机构设置、职能、主要领导信息动态;制定并落实全市财政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制定或牵头制定的三保、三大攻坚战、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党建;民生热线;扶贫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019年定为市财政深化改革年,共涉及10项改革内容,按照改革推进情况已全部向社会公开。另,全市政府采购网信息共发布公告20900条,网页访问量累计达到1624万次。向市上级部门报送工作信息1012条,通过各类官方媒体发布信息110余篇。财政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工作信息370篇。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相关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打造“阳光财政”的重要抓手,调整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总体协调推进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了《包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头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确定了由局办公室总负责,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内容、程序、发布渠道等做出明确规定,做到有章可循。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各科室拟公开信息均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发布,局办公室负责统计公开情况,并及时在局内通报,对公开积极性高、公开效果好的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敦促。
(三)结合部门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今年,我市制定下发了《包头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限定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包头市财政局政务信息网将地方政府预算、“三公”经费总预算及相关情况说明向社会全面公开。至2020年1月底,除涉密单位以外,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部通过部门官网或市政府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旗县区方面,已全部公开。使“三公”经费真正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深化财政改革进展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把2019年作为“财政改革年”,实施财政十项改革,取得良好成效。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并对已初见成效的改革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比如,一是制定了《包头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对产业扶贫、草原生态保护补贴、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补助、城市公交车购置补贴等11个政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重点选择2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推进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二是出台《包头市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对上积极争取保障我市既得利益,提高财力基数;对下完善市与旗县区体制,提高旗县区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在代理记账、环卫管理等方面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减少公务支出现金使用,促进公务支出规范透明,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三是全面实现全流程国库电子支付。预算单位可“足不出户”在本单位办理财政国库支付转账等业务,有效提高支付效率,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四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到22项,市级出台收费项目实现清零。两级停征收费改革情况均在第一时间通过《包头日报》、包头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公众及时知晓这项利民、便民改革。
3.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公开情况。一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政策、安排数额、实施情况等信息在财政局网站公开栏公开,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便于大家知晓和监督。二是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草原生态奖补、燃油补贴、城乡低保等涉及民生方面资金的发放情况,每拨付一笔资金都要在新闻媒体公布。三是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项目使用制度,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公布,做到了环节清晰、过程可见、信息公开、运行透明;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专项资金公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专项资金公开透明运行的落实。
4.抓好会计信息的公开。为加快会计信息系统建设,更好地服务广大的会计人员,包头市财政局在外网链接了包头市会计网。分别设置了热点信息、法规制度、办事指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职称、会计信息化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专区等栏目,及时转载发布有关政策法规和各项通知。广大会计人员在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就可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成绩查询、会计人员信息变更、线上继续教育学习等业务,并可点击“会计相关”、“财政相关”“友情链接”等模块,打开相关网站查阅资料。2019年,利用包头会计网完成24011名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完善了会计人员信息,实现会计人员动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为我市会计诚信建设、人才选拔培养、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继续教育等工作奠定基础。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包头会计网全年访问人数264121人,访问次数达912418人次。
5.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继续完善丰富包头市财政局政务信息网,设立微信公众号,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财政资金拨付、政策法规、财政改革等信息,按要求在网站发布了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三公”经费情况。二是包头市财政集中收付中心开通微信平台,在该平台上,微信用户可以查询本人工资明细,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住房公积金、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等。此外,该平台还可供用户进行政策咨询、查询业务流程等,做到了政策、流程的公开透明,极大地方便了预算单位。三是在一楼大厅设置了LED大屏幕,公布财政资金拨付动态、财政改革进展情况、各科室业务办理情况等,让办事人员一目了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举措
通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举措,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速推进,在财政预决算公开与“三公”经费公开上取得了新突破,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丰富。目前我局公开的主要渠道是包头市财政局政务信息网与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对新兴媒体微博、微信等利用程度还不够。
二是个别科室重视程度还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认识还不够深刻,导致工作主动性不高。
三是财政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度还不够。随着大众对财政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财政信息公开也提出了新要求,在财政投入民生领域、支持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等方面信息亟待加强。
2020年,我局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进行管理,精细梳理我局公开事项,对原有目录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同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持续以财政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在电视台、电台和报纸传统媒体公布的基础上,借助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包头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