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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

  • 索引号:/202501-0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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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1-14 09:40:07
    发布机构:一级部门
    组配分类: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

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09:4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包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2864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分利用依托财政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合作板块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3条,解读信息发布9条,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39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与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以及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信息。2024年市财政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与“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文件的宣讲力度,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及公开业务辅导培训,强化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市本级2024年政府预算及85个部门、319个所属单位预算全部按要求及时公开,不断提升全市预算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运用自治区线上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依法完成答复13件,依法无法提供1件,收到申请后,我局及时做好相关答复工作,办结率为100%,按时办结率为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罚没收入等方面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事事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财政信息,要求各单位主动对外公开发布,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按照中央、自治区及市委网信办和市政务服务局等部门的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开设“@国务院 我来说”、“全力实施好、推进好‘六个工程’”、“深化要素配置市场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10周年”等标语,新增“党纪学习教育专栏”、“便民惠企政策专栏”、“政府公开信息制度”等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宣传。通过“财政要闻、市县动态、优化营商环境、民生财政”等重要栏目对财政相关动态、业务进行高效准确的宣传。全年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000余条,网站点击率达1190335次。微信公众号“包头市财政局”推送739条内容,在FM98.2开设“包头财政账单”节目推送13期,提升群众对财政工作的认可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常态化监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督导各科室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同时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面对面指导方式,提升全局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较好的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时效性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务信息公开不够深入,部分信息公开还存在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市财政局及时转变工作思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与包头融媒体中心FM98.2频道合作增设栏目,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聚焦群众关注、关切的话题开设专栏及时进行解读解答,特别邀请融媒体记者团队,围绕“过紧日子”、打造教育高地、医疗高地、文化高地、政府采购、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采访报道35期,利用大屏幕播放宣传片、专题采访、主题宣传片等视频81个。同时,不断深耕政策解读水平,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透明的财政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