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绩效与财会监督 协同发挥“1+1>2”效能 持续提升包头财政治理能力
发文时间:2026-08-27 15:30
资料来源:包头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立足包头市财政局紧平衡运行实际,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与财会监督深度融合,健全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是严把绩效源头,压实主体管理责任。市财政局严把预算绩效源头关口,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严格落实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审核、批复机制,运用标准化指标库规范项目绩效管理。聚焦城市更新、民生保障、重点产业等大额资金项目,常态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运行双监控,精准纠治绩效自评虚化、项目推进滞后、资金沉淀闲置等突出问题,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
二是深化协同监督,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收。健全绩效与财会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建立问题线索移送、联合核查工作模式。紧盯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会计信息质量等关键风险点,推动监督检查由重程序合规向重实绩实效转变,统筹各类监督力量、避免重复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负。
三是做实闭环管控,强化结果刚性约束。强化结果运用与整改闭环管理,对发现问题逐项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将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刚性挂钩,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补齐基层监管短板,规范考核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以数字化赋能财政治理,持续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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