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0200011536062M/202604-01625
成文日期:
2026-04-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号:
包财法〔2026〕1号
发文机构:
市财政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6-04-16 15:53
资料来源:市财政局

各旗县区财政局,稀土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第二十六条“制定机关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的规定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包府办字〔202540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

附件1.包头市财政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包头市财政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包头市财政局

2026年1月4日    

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附件1、2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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