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4 00:00:00 浏览次数:22022
作者:预算科


关于下达 2020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达茂旗财政局:
  为加强边境事务管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促进边境贸易发展,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边境地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的通知》(内财预〔 2020799 号)文件要求,现将 2020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除直达资金外部分下达你地区(详见附件 1)。此项补助列入 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0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项目代码: Z135110079014。同时,根据中央明确边民补助情况,对《关于下达 2020 年边民补助资金的通知》
(包财预〔
2020261 号)下达的一线边民补助中的中央资金和自治区资金予以调整(详见附件 2)。
  请你地区按照自治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边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包头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
1. 2020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 2020 年边民补助资金分配表

包财预〔2020〕483号附件1: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分配表-包头市 - 副本.xls

包财预〔2020〕483号附件2-2020年自治区对下安排边民补助资金分配表 - 副本 - 副本.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