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5 00:00:00 浏览次数:1393
作者:基财科

财政局:

为支持做好2020年发展壮大全市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扶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9〕171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配套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0〕251号)要求,现下达你地区2020年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资金万元。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农牧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农牧厅印发关于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包组发〔2019〕2号)要求和自治区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尽快落实县级配套资金。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及时拨付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二、请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155号)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地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三、请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包财〔2019〕149号)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附件1:包头市2020年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

附件2: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包头市2020年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xlsx

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