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3 00:00:00 浏览次数:22976
作者:科技教育科

附件:高中“两免”、助学金、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下达).xlsx

包财教[2020]693号——PDF盖章.pdf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0948号),现下达你地区(单位)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    万元,收入列 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是《包头市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包财教〔202013号)中已下达的补助经费不足部分。请各地区结合包财教〔202013号下达资金,统筹安排中央、自治区和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二、各地区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等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确保应承担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三、各地区要参照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部分)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结合中央和自治区补助额度,对本地区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在收到预算文件30日内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备案。备案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意见。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经费等行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 包头市2020年普通高中资助资金预算表

            2.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区域绩效目标表

 

 

 

 

包头市财政局                包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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