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旗县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8 16:20:34 浏览次数:20465
作者:自然资源科

各有关旗县区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盟市间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的通知》(内财建〔2019〕1439号)和相关旗县上报调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资金的报告,经报请自治区财政厅和住建厅批复后,同意调减土右旗、固阳县、九原区因农户去世和自愿放弃危房改造等原因造成的无法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15户、资金630万元,同意调增东河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户、资金12万元,我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总体调减309户、资金618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减土右旗、固阳县、九原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15户、资金630万元

调减土右旗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1户、资金122万元(其中: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5.4万元,自治区危房改造配套资金36.6万元);调减固阳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45户、资金490万元(其中: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43万元,自治区危房改造配套资金147万元);调减九原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户、资金18万元(其中: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6万元,自治区危房改造配套资金5.4万元)。

二、下达东河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户、资金12万元

将收回的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给东河区6户,用于解决2019年东河区动态新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户的危房改造。下达东河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2万元,其中: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4万元,自治区危房改造配套资金3.6万元。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请东河区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危房改造任务于2019年底前全部开工,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三、我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总体调减309户、资金618万元

涉及到调减资金的旗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账务处理和财务核算工作,调减的资金由各相关旗县区财政部门在办理2019年财政年终结算时,专项上解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再与自治区财政厅办理结算手续。


附件:2019年部分旗县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调整表



包头市财政局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__2019年部分旗县区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调整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