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23/202105-00216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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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07-12 00: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包财教[2019]612号——PDF盖章.pdf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9〕861号),现下达你地区(单位)2019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 万元,收入列 “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是《包头市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包财教〔2018〕1266号)中已下达的补助经费不足部分。请各地区结合提前下达资金,统筹安排,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二、各地区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等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确保应承担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三、各地区要参照2019年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目标,结合中央和自治区补助额度,对本地区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在收到预算文件30日内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备案。备案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意见。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经费等行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 包头市2019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表
2. 包头市2019年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预算表
3. 包头市2019年普通高中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预算表
4.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包头市财政局 包头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