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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4023/202105-00240 文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9-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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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0 00:00:00 浏览次数:20277     科技教育科供稿

附件:义教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xlsx

包财教[2019]1087号包头市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盖章.pdf

 

为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91723号),现提前下达你地区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 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请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00号)要求,做好2020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待上级2020年预算确定后,将重新核定各地预算,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二、各地区要按照《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内教财字〔201989号)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改善教书育人环境,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坚决防止超标准建设。各地区安排补助资金时,要做好与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发改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三、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评价和绩效监控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包头市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表

   

 

 

 

 

包头市财政局                包头市教育局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