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23/202105-00240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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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00: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包财教[2019]1087号包头市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盖章.pdf
为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9〕1723号),现提前下达你地区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 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请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00号)要求,做好2020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待上级2020年预算确定后,将重新核定各地预算,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二、各地区要按照《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内教财字〔2019〕89号)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改善教书育人环境,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坚决防止超标准建设。各地区安排补助资金时,要做好与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发改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三、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评价和绩效监控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包头市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表
包头市财政局 包头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