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23/202105-00241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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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00: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包财教[2019]1089号——PDF盖章.pdf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9〕1679号),现提前下达你地区(单位)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预算 万元。请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2小学教育”或“2050203初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127号),做好2020年预算分解下达和资金拨付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待上级财政2020年预算确定后,将对你地区(单位)专项资金预算重新核定,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相应进行调整。
二、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评价和绩效监控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包头市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预算表
包头市财政局 包头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