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3/202105-00181 | 文号: | 包财农函【2020】290 号 |
---|---|---|---|
公开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10:02:1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各旗县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0】111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0】1112号)和市林草局的分配意见,现就下达2020年林业专项资金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项目代码为Z175070050001) 616万元。具体支持项目、地区、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区域绩效目标见附件3,收入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二、本次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项目目代码为Z175070050002)247万元。具体支持项目、地区、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2,区域绩效目标见附件4,收入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三、请你地区收到本文件后,及时将资金正式分解下达到相关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地区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包头市预算绩效管理做法,及时将你地区(本部门或单位)绩效目标对下分解下达,做好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包头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3:2020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4:2020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